来源: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19 11:23:07 [举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以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潜在危害程度,由高到低的顺序将放射源划分为5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射线装置分为3类(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性工作场所分为3类(、乙级、丙级)。
为了有效利用有限的行政资源,确保危险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监管到位,减少这类项目的运行安全隐患,降低环境和公众的安全风险。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以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潜在危害程度,由高到低的顺序将放射源划分为5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射线装置分为3类(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性工作场所分为3类(、乙级、丙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和Ⅰ类射线装置以及使用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实施审批和日常监管,其余的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和日常监管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要求
使用射线装置:一般指医疗机构,如口腔诊所、口腔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使用的产品包括牙片机、牙科CT机、X光机等。
销售射线装置:一般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第二类、第三类放射类医疗器械。
生产射线装置:一般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如X光机、CT机等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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