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09-19 12:42:46 [举报]
新申请及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1)《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4)辐射管理专、兼职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要求理工科专科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等相应职称技术人员),辐射工作人员的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因故无法提供的需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5)辐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6)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7)辐射环境监测报告以及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监测报告结论需符合有关标准和辐射防护安全要求)(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自行将纸质材料提交或邮寄给综合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2、受理: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作出审查结论
4、决定:决定人员对相关材料及审查结论作进一步审核,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制证:准予许可的,制作《辐射安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6、送达:办理结果:准予许可的,出具《辐射安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一个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多类放射源、射线装置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只需要申请一个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工作单位依照本单位拥有的核技术利用项目的高危险性类别,向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有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则该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辐射工作单位在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时需按照①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②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③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④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分别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1)办理执照:办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2)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辐射工作人员(诊所一般为医师)。
3)人员体检:辐射工作人员需要在有资质的医院做辐射工作人员岗前体检(电离辐射类职业健康体检),取得体检报告。辐射工作体检报告书(里面内容为结果:该辐射工作人员可从事辐射工作)。
4)人员考试:辐射工作人员需要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试”,考试由发证机关统一拟定考卷,考试合格方可进行申报。
5)材料申报:编制申报资料,提交至生态环境局进行申报。
7)现场检查:审批单位将视情况,择机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服务范围
移动通信基站、输变电压设施、机房内电磁辐射、汽车车内电磁辐射、广播电视发射系统、交通系统、雷达及导航等无线发射设备、射频治疗机、微波理疗机等卫生医药类辐射防护监测
个人防护:
主要包括个人铅屏蔽防护,主要包括铅衣、铅帽、铅围脖、铅手套及铅眼镜等。
放射性废弃物处置:
医院的放射性废弃物指放射性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放射性的液体废物、气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流入环境后,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故国家卫生健康及生态环境部提出的科室建设标准中,对放射性废弃物都有严格的存储、排放标准。
标签:测厚仪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