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18 11:06:40 [举报]
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应深入了解和分析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工艺特点、物料特性以及操作人员的技术熟练程度等情况,结合工作场所监测资料,确定出有害因素和需要进行监测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经验表明,对操作大量气态和易挥发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经常受到污染条件下从事核燃料处理和加工的工作人员、钚和其他超铀元素处理以及大量放射性核素的生产和操作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体内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常规监测。当可能发生明显的放射性核素摄入,或者已涉及到有可能明显地摄入放射性物质的事故时,应当进行特殊监测。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操作量大小、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物理化学性质、内照射监测方法的灵敏度或探测下限、工作场所发生事故释放的可能性、工作人员先前体内放射性核素的沉积量以及人体内放射性核素的代谢规律等确定常规监测的频度。根据各种元素及其化合物在人体内的代谢规律、辐射性质等确定采用内照射检验方法。
我国辐射防护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于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剂量当量限值的规定为:在射线防护计算中,一般按全身均匀外照射取剂量当量限值,即50mSv/年,以此可换算出月、周、日、时的剂量当量限值,月剂量当量限值为50/12=4.16mSv/月;周剂量当量限值为50/50=lmSv/周;日剂量当量限值为l/6=167μSv/日;每小时剂量当量限值为167/8=21μSv/h。
辐射剂量片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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