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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厚仪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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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及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1)《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4)辐射管理专、兼职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要求理工科专科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等相应职称技术人员),辐射工作人员的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因故无法提供的需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5)辐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6)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7)辐射环境监测报告以及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监测报告结论需符合有关标准和辐射防护安全要求)(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为了有效利用有限的行政资源,确保危险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监管到位,减少这类项目的运行安全隐患,降低环境和公众的安全风险。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以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潜在危害程度,由高到低的顺序将放射源划分为5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射线装置分为3类(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性工作场所分为3类(、乙级、丙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和Ⅰ类射线装置以及使用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实施审批和日常监管,其余的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和日常监管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
该业务主要针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的放射防护性能检测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如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PET-CT、SPECT-CT、CT、DSA、CR、DR、牙科机、乳腺X射线设备等放射诊疗设备,让医疗机构了解所使用放射诊疗设备的相关性能,保护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免受不必要的照射,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同时可承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作业场所放射性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如工业探伤、辐照加工、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加速器运行,人体、行李包、车辆和集装箱检查系统,以及其他含放射源仪表装置等。
辐射防护检测是指测量和评估各种场所、条件和类型的辐射,以便估算人员所受辐射剂量,并确保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处于可接受的水平,主要内容包括辐射剂量学、辐射防护标准、辐射防护技术、辐射防护评价和辐射防护管理等。
辐射监测:
基本原理:基于核辐射与物质相互作用产生的核物理效应、化学效应或现象,采用合适的辐射探测器记录核辐射,实现核辐射类型鉴别和核辐射强度、能量或能谱、半衰期等测量。根据与核辐射相互作用介质和被探测辐射的特点等,不同的辐射需要采用不同的探测器进行探测。常用的辐射探测器有气体探测器、闪烁和发光探测器、半导体探测器、核径迹探测器、中子探测器、高能粒子探测器等。
辐射监测:
主要目的:定量或定性地确定职业工作人员和公众群体所受的剂量,包括检查辐射屏蔽体和防护设备的效能,及时提出防护的章程和措施,发现放射性操作中的问题以及事故隐患,防止职业工作人员受到较高剂量的照射或对周围居民的有害影响,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场所监测和环境放射性污染监测。